邳州市人民政府最近专门下发文件,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税收管理秩序进一步进行整顿,并由该市地税部门牵头,财政、审计、政法、监察等部门配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税收集中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有41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通过自查和被查,入库地方税、费800余万元,滞纳金32.5万元,罚款23.7万元,对提升全社会纳税意识、推进依法治税、保证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是明确应税项目,规范纳税申报行为。邳州市地税部门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分类列举了该市60余家行政事业单位的应税项目,除国家规定不征收营业税的行政事业收费外,对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各项应税行为,均依法征收相关税、费。 二是加强发票管理,规范发票使用行为。文件要求该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在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款项时,必须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合法、有效发票,不得接受“白条”、收款收据或作废发票。凡属非法、无效发票,不得作为财务列支凭证。 三是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规范全员、全额扣缴。对该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或代扣代缴税务登记,安装、使用个人所得税扣缴软件。各单位依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在支付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含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各种福利(含物资)等以及支付其他应税项目时,全员、全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是开展税收检查,规范税收财务核算。邳州市地税部门统一制作行政事业单位政策辅导资料,组织人员采取集中宣讲、上门辅导、个性培训等多种行之有效方式,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纳税意识和办税能力。 此外,该市还建立了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机制。当地财政部门对实行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应税未缴税、费,将协助地税部门催缴税款、追缴入库,必要时从财政拨款中扣缴;审计部门把被审计单位应税情况及发票取得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并将审计结果及时转交地税部门依法追缴税款;公安部门对达到立案标准的涉税案件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经济税收秩序的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市法院专人受理税务部门的强制执行申请,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保证税款、滞纳金、罚款及时足额入库;监察机关将行政事业单位纳税情况纳入行政监察范围,对抵制和阻挠地税部门正常管理、检查的,除由地税部门依法处理外,还要立案调查,开展行政问责;各新闻媒体定期曝光税收违纪违法案件,以增强社会各界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和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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