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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发票成功试点

发布时间:2014-03-21      浏览次数:180608 次

  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经试点运行,我国当前网络发票应用工作已取得显著进展。13年已有59个省级税务部门(31个国税部门、28个地税部门)应用推广了网络发票,其中浙江、陕西、江苏等国税局,广东、江苏、重庆等地税局基本实现全省(市)全行业网络发票全覆盖,共有452.56万户纳税人开出了38.31亿份网络发票,开票金额19.55万亿元。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网络发票是依托互联网、利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实时在线开具的普通发票(暂不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的仍是纸制发票。较传统手工开票,虽然只是开票模式的转变,但开票成本更低、填开数据真实,能够即时、准确采集和存储发票数据,用以查询验证和票表比对,企业能够实时核查发票信息真伪,杜绝接收假票风险;消费者登录税务网站,可按照发票号码等信息查验发票真实性,有效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还有利于防控发票类违法犯罪活动,防止税收流失和利用虚假发票侵占公私财产。